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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专项扣除、申报,一点都不难!关键要关注这7大要点!
bigsaas云应用市场 / 2019-07-01
新个税将执行,以下事项,各位小主需要清楚了解:

如何快速收集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经营所得按年速算扣除方法;

个税申报表填写方法;

电子模板填报易错“五个提醒“”

个税扣缴系统的操作方法。

关于专项扣除的27个常见问题及税总的解答。

为了不让小主们一字一句读文件犯迷糊。小好将通过此文,将上述疑难问题一一破解。

小主们,赶紧围观起来!!

01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本质上说,专项附加扣除就是在计算个税的时候增加一个扣除项,即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关键是在于这个收集方法,小好搜集了3种途径,大家自行选择一个适合本单位的就行。

1.纳税人填写纸质《扣缴信息表》,报送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财务人员)。

所在公司的财务人员将相关信息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2.财务人员通过电子表格模板,收集纳税人的专项扣除信息。

对于人多的单位,财务人员可采取此项措施,一定程度上可避免员工信息正确率的问题,缓解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3.借助APP、微信公众号等更信息化的途径来收集扣除资料。

其实第二种方法的模板收集对于员工很多的单位也是一件头疼的事情,毕竟需要每个人都报送Excel表格,导入。

建议人多的单位可借助APP、微信公众号等更信息化的途径来收集扣除资料了,比如说“好会计”新近研发个税测算申报功能,无需下载APP,会计人员只需让员工微信扫一扫,即可测算个税、专项扣除信息自动提交。

简化工资个税核算流程的同时,根据新个税法【累计预扣法】计算个税,自动生成【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合理节税。 

有需求的会计小主们,赶紧根据你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及时下发通知,做好宣传,收集信息。

当然也不用担心,如果1月收集无法完整,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大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操作方法

1.打开“好会计”网页版——“工资表”

将单位员工的工资表导入好会计的“工资表”(无论您用什么样的格式制作的工资表,都能智能导入到好会计“工资表”中,)。


2.提取左上角的“微信小程序”,员工微信扫码,自助测算个税,提交专项扣除信息

会计人员将左上角的“微信小程序”码提取,下发给员工,让员工自行扫码。

不仅可“测算个税”,还可以查看税改后涨了多少钱。


3.财务在好会计的工资表中提取专项扣除信息


4.自动计算个税、自动生成【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会计人员可直接在网页版,根据新个税法【累计预扣法】计算个税,自动生成【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在这个过程中,员工需要做什么呢?

员工只要根据企业人事财务的具体通知,扫码登入填写“允许对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6项支出”,提交即可。(具体以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准)

目前个税申报测算功能还在开发测试中,请小主们静候佳音,本周四(12.27)将正式上线~

02

综合所得、经营所得预扣预缴方法

根据12月19日税务局发布的《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公告:

1.速算扣除数一: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综合所得适用(按月):


速算扣除数使用示例:

例1:A个人于2018年12月取得20000元工资收入,在不考虑其他所得及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情况下,假设五险一金为4000元,再减去个税中的费用扣除标准5000元,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元-4000元-5000元=11000元,再用11000元去找对应的级数,由于11000元在3000元和12000元之间,应选择第二级,即适用10%的税率和210元的速算扣除数。

计算方式:

11000元×10%-210元=890元

因此A个人在2018年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90元。

例2:某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动报酬所得20000元,则这笔所得应扣缴税额?

计算方式:

(20000-20000×20%)×20%-1410=1790元

2.速算扣除数二: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综合所得适用(按年):

(1)下表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


速算扣除数使用示例:

例1: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如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计算方式

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75元;

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

进一步计算可知,该纳税人全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一直适用3%的税率,因此各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相同。

例2: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如何计算各月预扣预缴税额?

计算方式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有所增高。

(2)下图适用劳动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


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方法:

计算综合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按70%计算;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800元计算;

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速算扣除数使用示例:

某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2000元,如何计算这笔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

计算方式:

收入额:2000-800=120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1200×20%=240元

3.速算扣除数:经营所得(按年)


03
其他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税款计算方式
1.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
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的比例税率计算税款。

2.财产转让所得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的比例税率计算税款。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的比例税率计算税款。
04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申报期限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将已扣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二.各栏次填写说明
1.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当月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如:2019年3月20日发放工资时代扣的税款,税款所属期填写“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表内各栏
1.第6列“是否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为非居民个人的填“是”,为居民个人的填“否”。不填默认为“否”。

2.第7列“所得项目”: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名称。同一纳税人取得多项或多次所得的,应分行填写。

3.第8~21列“本月(次)情况”: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次)支付给纳税人的所得,以及按规定各所得项目当月(次)可扣除的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其他扣除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月可享受的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填写至“累计情况(工资薪金)”中第25~29列相应栏,本月情况中则无须填写。
(1)“收入额计算”:包含“收入”“费用”“免税收入”。 具体计算公式为:收入额=收入-费用-免税收入。

①第8列“收入”:填写当月(次)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纳税人所得的总额。
②第9列“费用”:仅限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时填写,支付其他各项所得时无须填写本列。预扣预缴居民个人上述三项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填写“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费用按收入的20%填写。扣缴非居民个人上述三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费用按收入的20%填写。
③第10列“免税收入”:填写纳税人各所得项目收入总额中,包含的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金额。其中,税法规定“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对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计的30%部分,填入本列。
(2)第11列“减除费用”:仅限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填写。具体按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填写。如,2019年为5000元/月。
(3)第12~15列“专项扣除”:分别填写按规定允许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金额。 
(4)第16~21列“其他扣除”:分别填写按规定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
4.第22~30列“累计情况(工资、薪金)”:本栏仅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的情形,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项目无须填写。具体各列,按照纳税年度内居民个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情况填报。
(1)第22列“累计收入额”:填写本纳税年度截至当前月份,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的累计收入额。
(2)第23列“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3)第24列“累计专项扣除”:填写本年度截至当前月份,按规定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的累计金额。
(4)第25~29列“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分别填写截至当前月份,纳税人按规定可享受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继续教育扣除的累计金额。大病医疗扣除由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此处无须填报。
(5)第30列“累计其他扣除”:填写本年度截至当前月份,按规定允许扣除的年金(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及其他扣除项目的累计金额。
5.第31列“减按计税比例”:填写按规定实行应纳税所得额减计税收优惠的减计比例。无减计规定的,可不填,系统默认为100%。如,某项税收政策实行减按6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本列填60%。
6.第32列“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是指按照税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
7.第33~39列“税款计算”: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计算情况。
(1)第33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
①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填写累计收入额减除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其他扣除、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后的余额。
②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填写收入额减去减除费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后的余额。 
③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填写本月(次)收入额减除可以扣除的税费、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后的余额。 
④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填写本月(次)收入额减除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后的余额。 
⑤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填写本月(次)收入额减除允许扣除的税费、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后的余额。 
⑥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取得财产转让所得,填写本月(次)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允许扣除的税费、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后的余额。其中,适用“减按计税比例”的所得项目,其应纳税所得额按上述方法计算后乘以减按计税比例的金额填报。
(2)第34~35列“税率/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填写各所得项目按规定适用的税率(或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没有速算扣除数的,则不填。
(3)第36列“应纳税额”: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 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4)第37列“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可减免的税额。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填写本年度累计减免税额;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以外的所得或非居民个人取得各项所得,填写本月(次)减免税额。
(5)第38列“已扣缴税额”:填写本年或本月(次)纳税人同一所得项目,已由扣缴义务人实际扣缴的税款金额。
(6)第39列“应补(退)税额”: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 
具体计算公式为: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扣缴税额。 
3.其他栏次
1.“声明”:需由扣缴义务人签字或签章。 
2.“经办人”:由办理扣缴申报的经办人签字,并填写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3.“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扣缴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加盖代理机构签章。 
三、其它事项说明
本表一式两份,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05
财务人员如何操作?

1.专项附加扣除填表说明
1.子女教育
填报资料: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
留存资料: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佐证资料。
2.继续教育
填报资料: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填报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填报证书名称、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等。
留存资料:纳税人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留存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料。
3.租房贷款利息
填报资料: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留存资料: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4.住房租金
填报资料: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或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留存资料: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5.赡养老人
填报资料: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
留存资料: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协议等资料
6.大病医疗
填报资料:患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与纳税人关系、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
留存资料: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2.个税扣缴系统申报
1.打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行升级。


2.下载完成,重新启动系统提示:

3.点击“马上迁移”,进入新的申报系统
注意:仅迁移人员状态为【正常】的员工。

4.退出重新启动,就会出2018(旧申报)和2019(新旧报)选择界面。


重要提示: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之前,一定要先进行员工信息采集。
看看“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样子!(大病医疗是由个人进行申报的,所以扣缴客户端不用采集相应的信息)
3.个税附加专项信息采集界面
(1)子女教育

(2)继续教育

(3)住房贷款利息

(4)租房租金

(5)赡养老人


4.专项电子模板填报易错“五提醒”
1.请使用2007及以上版本的Excel软件,填写电子模板。
答:如果您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电子模板时使用的Excel版本过低,将出现提示内容显示不全、打印内容不完整和部分内容无法填写等问题。之所以使用2007及以上版本的Excel软件填写电子模板,主要是为了方便大家更好地理解并准确填写相关内容,电子模板中增加了必要的提示和规则校验,而这些提示和校验只有在较高版本的Excel中才能使用。因此,建议您使用2007及以上版本的Excel软件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
2.在填写电子模板时,请务必注意带“*”号栏次,并全部填写完整。
电子模板中带“*”号栏次,是必填项。这些栏次一方面用于计算您截至目前可以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总额;另一方面用于事后核验需要。如果您漏填了,导入扣缴端软件时,系统将给出“[XXX]文件导入失败,XX页签:XX项目未填写,请检查”的提示。 
如,纳税人在填写子女教育支出时,比较多容易漏填“当前就读学校”或者“本人扣除比例”等信息。如果这些信息漏填,将无法将子女教育支出相关信息导入扣缴客户端,也就无法享受该项扣除。遇到该情况,可以请单位办税人员检查后告知需要补充填写漏填事项。


3.请在提交电子模板前,检查文件能否正常打开。
答:如果您提交给扣缴单位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电子模板未保存好、已损坏,系统将会出现“[XXX]文件导入失败:文件读取失败”的提示(如下图),遇到这种情况,请重新拷贝并确认可以打开后提交扣缴单位导入。

4.单位在导入电子模板前,扣缴端软件中需已经存在该纳税人的基础信息。
如果单位使用全国统一免费的扣缴客户端软件中,前期没有录入过相关纳税人的基础信息,则在导入该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电子模板时,系统会提示“[XXX]文件导入失败,纳税人信息在系统中不存在,无法导入”(如下图)。 

【解决方法】是扣缴义务人先在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菜单中增加纳税人信息后,再导入专项附加扣除模板。
5.如您没有填写任何一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则无需填报电子模板。
如果纳税人提交一份空白电子模板,则在导入时系统会给出“以下文件无可导数据:[XXX]文件无法导入:Excel文件中无可导入数据”的提示。请单位向纳税人确认是否漏填;如果纳税人确实没有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则无需填写电子模板。

【特别提醒】
1.电子模板中的必填项目必须填写完整。
2.不要修改、删除和调整电子模板的字段及字段格式。
3.请使用2007及以上版本的Excel软件填写电子模板。
接下来,小禾为小主们细说一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具体职责,共计45种情况,明年起哪些抵扣项、抵扣多少,让小主们看的不头昏,一目了然。
 06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通知来看,部分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相较征求意见稿的标准有所提高。
1.住房租金的扣除标准中,前两类主要城市的标准,从原来的1200元/月和1000元/月,分别提高到了1500元/月和1100元/月;
2.大病医疗的扣除限额,从原来的6万元/年提高到8万元/年。
具体内容如下:
1、子女教育
子女从满3周岁至教育结束,不论处在什么教育阶段,不论是在中国境内还是境外接受教育,均可按照每个子女/月扣除1000元,或由夫妻双方每人各扣除500元计算。

2、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

4、住房租金
在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二类: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1100元/月;

第三类:市辖区户籍人口不到100万的城市(以统计局公布为准),扣除800元/月。

5、赡养老人

6、继续教育

07
27问答疑,手把手教你办抵扣
一、办税流程与计算
1.我有扣除项,如何让税务部门知晓?
答: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2.个人有几种办理途径
答:两种:一是由单位代扣;二是自行申报办理。
(1)由单位按月预扣税款
除大病医疗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员工把你专项附加扣除。
(2)自行申报办理
选择在次年3月1日-6月30日内,执行想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a>不愿意讲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b>没有工资、薪金所得,担忧劳务报酬、稿酬、特许使用费所得的;
c>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d>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包含什么信息?
答: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收入情况、三险一金、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等。
4.如何获取纸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答:有三种方式:1、可就近到任一办税服务厅,领取已经印制好的信息表格;2、在单位领取;3、可登录税务总局或各省、市税务机关官网,下载表格电子版并自行打印出来。
5.我选择单位代扣,填写好表格后,是否需要其他流程?
答:填写好的纸质表格可以提交给单位,同时将电子模板内容打印,经员工签字、单位盖章后留存备查。
6.计税以年为单位综合,工薪族每月如何缴个税?
答:采用累计扣税法,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7.工薪族每月预扣预缴税款相加,是否为年度最终缴纳税款?
答: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工薪族,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因此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
8.生病不愿让单位知道,怎么办?
答:没关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不涉及大病医疗扣除项,因此单位不会掌握相关信息,纳税人需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9.如果A从明年1月起支付房租租金,但3月才将相关信息报送单位,1月、2月房租租金能否补扣?
答:可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预扣时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10.2018年第四季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 
答: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二、专项扣除的几个问题
11.孩子上学放寒暑假,能否享受连续扣除?
答:可以
12.孩子因病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期间,能否享受扣除?
答:可以。
13.孩子在境外上学,能否享受扣除?
答:可以。
14.子女在国内上学需要留存凭证吗?
答:不需要。
15.孩子在境外上学,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以及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16.享受大病医疗支出扣除,需要哪些凭证?
答: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17.大病医疗支出能否按月享受扣除?
答:不可以,大病医疗支出按年享受扣除。
18.明年(2019年)生病支付的大病医疗费用何时可以办理?
答:2020年。
19.明年(2019年)1月1日起,A开始偿还首套房房贷,25年还清,25年内都能享受扣除吗?
答:不能,扣除期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0.如何定义首套住房贷款?
答: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21.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员工个税专项扣除信息采集?
答: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随即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相关政策发布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形判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范围,通过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使用后续税务机关上线的远程客户端,通过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等方式便捷办理。
22.专项附加扣除证明怎么提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3.预缴工资薪金的个税,发现预缴申报有错,多缴纳了,是可以当期办理退税还是等办理了汇算清缴再多退少补?
答:区分具体情形办理:
如果是由于申报错误、与实际不符而导致多缴的,可以选择当期办理更正申报申请退税;
如果是未及时报送或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导致多缴税款的,由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申报纳税,纳税人可通过扣缴义务人在补充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的下月办理预扣预缴申报时,申报享受,准确缴纳预缴税款。
24.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三、税务局个税APP的相关疑问
25.个税APP进不去怎么办?
答:一般来说,个税APP进不去是因为网络连接异常或所连接的服务正在停机维护。请先验证手机是否能正常上网。如果能正常访问其他网上信息,那很可能是个税APP服务器正在停机维护。近期由于各省税务局正在开展国地税并库工作,个人所得税APP系统需要相应配合停机进行数据投放工作。2018年12月22日-26日,浙江、宁波将全程停机;后续其他省市也将根据国地税并库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停机数据投放,具体信息详见各省市税务机关网站通知。个税APP登录页面上也会显示正在停机以及可恢复使用的时间,请在此时间后重新登录。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6.个税APP系统如何下载?
答:为便于广大纳税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项目组提供以下下载渠道:
(一) 苹果 APP Store   苹果APP Store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可在APP Store中搜索“个人所得税”,点“获取”进行下载。
(二) 安卓终端应用(1)各省电子税务局扫码下载渠道。广大纳税人可通过各省电子税务局入口,跳转到自然人办税服务网站后,进行手机APP扫码下载。(2)各大手机应用市场。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后续会上架更多应用市场。
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 “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如应用市场下载出现问题,则建议使用上述二维码扫码下载方式进行安装。
27.关于个税APP如何注册?
答:当前,个税APP支持以下两种注册模式:
(一)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模式(此模式只支持中国大陆居民),即通过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动态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二)大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纳税人到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经办税服务厅人员验证人证一致后,登记个人证件信息并派发注册码。纳税人再选择此模式,输入注册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官方热线:400-1565-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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