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息称,两名90后财务协助虚开发票,记录“内帐”,虚开税额高达2.57亿元,被判7年!虚开增值税发票是涉税高发违法行为,也是税务机关重点打击对象,当事人一旦触犯刑罚,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大好年华就这样浪费,真是让人惋惜。虚开发票已死,切勿再触碰底线!
两名90后会计,3年虚开2.57亿 黄某惠和陈某梅受雇于付某博成立的“厦门X森工贸有限公司”做财务,2013年11月至2016年7月间,在明知厦门*森工贸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协助主犯付某博记录“内账”、虚构合同、资金走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事务,税额合计2.57亿元。 尽管系从犯,但鉴于其犯罪事实及后果,两人最终被法院判决: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两个刚毕业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接到判决书后,哭成泪人,追悔莫及。
为什么被抓的都是90后? 走上会计职场的90后必须要具备法律意识。 90后会计们的法律意识不够强,做会计必须严谨,目前来说90后无疑是市面上最年轻的一批会计,然而正是因为年轻,对法律的意识不够强,在诱惑面前没有守住会计人的底线,最终迷失在金钱的诱惑里面,直至被抓,尤其是在会计法这方面,刚拿到初级证书的会计们注意了: 2017年会计法变更,加强了对会计从业人员的法律约束,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明确列入了法律监督范围。 同时加大了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由之前的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直接上升为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修改后】 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四十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人不要以为有了初级证书就安枕无忧了,还要多多关注会计准则,恪守职业操守,千万不要耍小聪明,违法必究,上面的案例已经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替你证明了。 “金三并库”信息会更加全面、精准、透明,也会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如果担心公司的账目有问题怎么办? 智能云财务“好会计”的【税务检测功能】,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财务软件使用金税三期系统相同的原理进行预先监控。如果担心遇到税局经常查看的问题,赶紧来使用吧。
最后提醒大家注意,作为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应依法依规记录好每笔账,开好每一份发票,完整准确真实申报税收,切勿违法违规记假账,更不可参与偷税、虚开发票和骗税等违法行为。 官方热线:400-1565-661 扫码免费试用好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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