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 | 注册 | 我的订单
您购物车暂商品,赶紧选购吧!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这些账再放“其他应收款”,要出事!
bigsaas云市场 / 2019-04-25
说起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大家一般能想起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但实际上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在扣除比例和计算基数等方面,都有着不少特殊规定。
扣除比例
除了15%以外,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还有30%的比例,文件依据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具体内容为: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计算基数
(一)筹办费用?可以扣除!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第五条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二)稽查查增?可以弥补!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查增的科目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则可以作为计算基数弥补亏损。
(三)关联企业?自主选择!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第二条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以上操作,大家在遇到时要正确适用相关规定哦。
会计记账报税都要遵守相关的规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广告费、宣传费这类比较重要的报税项目,会计们更要慎重,如何避这类项目的免税务风险,小禾推荐会计小主们使用易代账,易代账税务风险检查功能,智能检测税务稽查的高危风险点,给出涉税问题的处理建议,提供专业检查方法,帮您做好税务筹划,降低涉税风险。

 

紧急提醒!
这些账别再放“其他应收款”,要出事!
老板从公司借款会计记账时,到底该不该放入“其他应收款”,相信很多会计小主们,不假思索的就直接放入了这个科目,在税务严打的大环境下,千万不要这么做了,这么做是致命的!
老板跟公司"借钱",罚70万个税
案例
有一个老板在前些年开了一家公司,生意还算红火,后来自己需要买一套房子改善改善生活,于是便从自己所开的公里 " 借 " 走了 350 万元拿去买房子了。公司少了 350 万那必须把帐做平呀,于是当时公司的会计是这样做账的:
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 老板借款   350 万元
  贷:银行存款   350 万元
这笔借款一借就是多年,一直挂在 " 其他应收款 " 下没有归还。
也有很多老板在公司刚设立时是先把一笔钱转入公司账上转一圈后又转走了,当老板把钱转进来的时候是这样做账的: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老板入股
抽走时也是把抽走的资金作为股东借款挂在 " 其他应收款 " 账下长期不归还。
以上这些会计处理看似没有什么问题,但最后却受到了严厉惩罚。
当地的税局在对这老板的公司税务稽查中,在公司的 " 其他应收款 " 下发现了这笔老板转走多年都没有归还的 350 万元 " 借款 ",最后对老板这笔借走的 350 万依照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计征个人所得税 70 万元,并对少扣缴税款处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 35 万元,一共 105 万就这么的没有了。
为什么这借走的 350 万元会被认定为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呢?
在 2003 年时国家税务总局就曾下发了一个文(财税【2003】158 号),其中在该文的第二条中规定 "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
公司虽然是老板的,但是却不是老板的小金库,老板从公司帐上抽走资金长期不还拿去干别的什么事那是不行的。
 
老板如果想从公司"借款"怎么办?
一般来说,这样做不合法,除非是属于暂时性借款、分配利润等特殊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将公司基本户的钱转到老板私人账户上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是属于向公司借款:
借:其他应收款 - 老板名
  贷:银行存款
以后拿到发票,证明其用途,可以是采购物资或者其他允许列支的费用,可冲抵其他应收款。
借:管理费用 / 营业费用 / 固定资产 / 原材料等
 贷:其他应收款
或者老板还款:
借:银行存款 / 现金
但如果借款时间超过一年,按税法规定会认为是对老板个人的利润分配,需要就该款项缴纳个人所税。
看到这里,是不是惊出一身冷汗,财务赶紧看看自家的账本,是不是也存在这样的税务风险!
 
6条涉税提醒需谨记
涉税提醒1:
公司账面上尽量不要长期挂账股东个人的其他应收款,股东借款的涉税风险最大。
涉税提醒2:
股东若是有从公司的借款挂账,必须用途是用于公司经营,而且有证据来证明与经营相关,避免涉税风险。
比如:在借款条或者借款协议上能够体现出借款的用途。
涉税提醒3:
股东若是有从公司的借款挂账,建议早借早还,尽量不要超过一年,避免涉税风险。
涉税提醒4 :
对于股东用于个人用的借款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涉税提醒5:
其他应收款科目隐藏了过多的涉税风险,因为从科目含义上看是企业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并不必然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因此不要乱用其他应收款。
涉税提醒6:
下一步面临个人股东借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2个问题,一个是借款用途的问题是否与经营相关;另一个是借款时间问题,不要逾期一年以上。
 
文章转载自上海•第四稽查局,小艾财税俱乐部
 
 
 
 

 


[ 相关下载 ]
用户评论(共0条评论)
  • 暂时还没有任何用户评论
,共 1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我要评论
用户名: 匿名用户
E-mail:
评价等级:
评论内容:
验证码:
captcha